过桥签证是不是绿卡?
“过桥签”在英语里通常被称为Bridging Visa,是一个临时签证序列。 持有澳大利亚临时居民签证(Temporary Resident Visas)的人可以获取这个序列中的某个签证,用于过渡到另一个临时或永久居民签证。 在移民法中,“过桥签证条款”是《1953年澳洲移民法案》第41B部分。 根据该条例规定,当申请人正在申请新的移民签证时,如果其之前所持有的临居签证到期了,那么他们将被授予一个过桥签证以维持其在澳的合法停留状态,并可在澳大利亚境内进行续签。 但值得注意的是,过桥签证只能让他们保持合法的滞留资格,而不能保证其最终能成功获邀或者获得移民签证。而且,由于过桥签证并不是真正的签证类别,因此申请人不能离开澳大利亚,也不能从事任何有报酬的工作,并且必须继续等待移民局处理他们的移民申请才能离开。
澳大利亚过桥签证类型主要有7种,包括Bridging A、B、C、D、E、F、G visa.其中最常见的是 Bridging B visa 和 Bridging C visa, 分别用来作为新签证下达之前的过渡和等待签证审批结果期间的过渡签证。而一般所说的“过桥签证”主要指的是这两种签证。 (一) bridging B visa: 这种过桥签证适用于那些在移民签证审理期间其临时签证将要过期的人士,它允许他们在原临时签证过期后继续留在澳大利亚内直至新签证获批为止。
(二)bridging c visa: 这种过桥签证也叫做“访客过桥签证”(visitor bridging visa),它适用于那些已经申请过移民签证但又被拒绝的人士。此签证有效期为2-6个月不等,持有人可被允许继续在澳大利亚内居住直到其上诉案件开庭以及判决之日为止;一旦上诉失败或被认定没有资格提出上诉,他们则需要立即出境。
还有一种特别的过桥签证即visiting teacher bridging a、b、c visas,这是专门为前来澳大利亚任教的外籍教师设计的特别签证类型,其目的是为了能够在这些外籍教员到达前提前为他们办好入境手续并在澳大利亚境内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