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签证有法律效力?
1. 护照是证明一个人国籍与身份的凭证,由本国政府签发给公民。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护照样式和签证政策,目前世界上约有200个国家或地区颁发不同种类的护照及入境许可,各国对护照、签证的分类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
A. 无条件护照(Unconditional Passport),即普通护照。持有者不论进入任何国家都享有外交或领事豁免权;
B. 特别护照(Special Passports),又称公务护照,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两种;
C. 旅行证件(Travel Document or Travel Permit),包括通行证、居留证等,通常给予没有中国国籍但在中国有永久居住权人士,或是被中国政府承认具有中国国籍人士的身份证件文件。此外还有用于出入港澳地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等等。
以上各种护照均具有法律效用,是个人合法身份证件的代表。
2. 在办理出入境手续时,除护照外,有的国家还允许中国公民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件,比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旅行证等。这些有效身份证件在部分情况下也可作为国际通行证件使用。
3. 除了上述身份证件以外,还有一种证件在国际上比较通用——护照复印件, 但护照复印件由于不具备原件的证明效力,且不能清晰显示个人的信息,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通行证件”,只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作为临时身份证明来使用,因此建议不要将此作为唯一的身份证明材料。 另外要说明的是,虽然一些国家明文规定护照丢失后要补办后才能入境,但实际执行中却存在很大差别,具体要看海关官员的态度如何了~~当然还是建议大家保管好自己的护照哦~
4. 那么,哪些机构颁发的签证才算真正的出境签证呢?一般来说,签发此类签证的国家使领馆才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驻外机关。而其他诸如商务协会、贸易公司等非官方机构发放的签证大多只能算是咨询签证(Information Visa),并不具备真正的法律效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类非正式的咨询签证在某些地区仍然可以被接受为合法的出入境凭证,如东南亚的一些国家的口岸就接受这种签证,而且只要不出国境,在落地之后就可以换成正式的出入境签证,所以有时也会有旅客把咨询签证当作正途的替代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