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LLB学位在加拿大承认吗?
不请自来~ 作为在英国读完LLB的人来答一下英国的法律教育体制!希望对题主有所帮助! 首先,先放结论,在加拿大,LLB被承认,但只有英国指定学校的LLB才可以在加拿大直接申请律师执照(Direct Entry)。 什么是llb直录? 顾名思义,就是可以直接从LLB入学开始读,毕业以后获得lso的法学硕士学位,然后直接向司法委员会申请律师执照,拿到的法律资格证书。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llb都可以直录,只有通过了solicitors' regulatory authority(SRA)的考试并且被认证的学校才可以。 目前被SRA认可并在加拿大可以申请直接入律的英国学校一共有25所(2016年数据),这些大学的LLB课程都被认为是高质量的课程,毕业生在通过LPC考试后取得职业资格的机会同样大。 除了这25所学校以外,其他的英国学校的LLB都不能够被直接认可是,但是可以选择先读一个GDL(Graduate Diploma in Law),也就是硕士预科,一般要求具备法学学士(BA)或本科学位(First Class/Upper Second Class)。完成GDL后再申请读LLB,毕业后通过LPC就可以申请成为律师。不过要注意的是,虽然完成了GDL的学业,但在加拿大申请的律师资格还是拿不到,必须再考一次,时间和费用都跟直接从LLB入学一样。 哪些同学适合读LLB,有哪些优势? 因为LLB是被认可的最像北美法学院的教育体系之一,非常适合希望在英北美双联的同学,以及未来希望在海外就业或者移民的同学。
1. 在英国完成LLB全课程的学习,可以获得英国法律硕士的学位;
2. LLB学生有机会做一年实习,可以获得律所或者公司法律顾问的经验,这对未来的求职很有帮助;
3. LLB毕业生可以在英国直接申请律师执业证书,比在美国要简单很多;
4. 有志于留英发展的小伙伴可以留意下学校的career service, 学校会定期举办各种招聘会和内推机会,只要好好利用这些资源,留下工作不是问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