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天工作几小时?
在加国,任何雇佣关系都属于劳资协议(collective agreement)的范畴。 劳资协议是政府监管双方谈判达成的一份协议,限制雇佣方(雇主)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以及提高工资、假期等相关标准。每个行业都有相应的劳资协议规定工作时间。以酒店行业为例,根据劳资协议规定,员工每周工作的时间至少12个小时且不能超过48个小时,超过部分算加班并且要支付加班费。如果加班频率高,还可以申请带薪休假。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出现。比如疫情期政府允许企业要求员工一次性无期限加班来换取带薪假期,但是必须给员工补回平时加班的钱和付双倍或以上的酬劳。 除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之外,有些行业也会有自身的风险因素,因此需要更多的工时来补偿。例如建筑行业就受到天气影响很大,冬天基本停工,所以春夏秋三季要赶工期的话,工人的工时就要相应增加。 然而,在不少中国留学生群体中,存在着熬夜加班文化。他们通过加班加点来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期望能够拿到高分;或是拼命完成老板交给的任务,期待着升职加薪。 在加拿大部分雇主也会以中国留学生肯加班,肯扛事儿而留下他们。但加拿大的劳动法不允许加班到很晚,一般晚上9点前都要下班。 如果是自愿加班,那报酬是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算;如果不付加班费却强制加班,那么雇主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不管是否自愿,每天超时的工作时间绝对不可以超过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