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日本开始人才培养?
1948年,日本政府制定《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建立了近代以来日本的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教育法律体系; 同时,设立“教改特别委员会”,研究确立新教育制度的基本框架、教育改革的方向及措施等。该委 员会于1949年和1950年两次提交报告书,对日本的学制、学校、课程、教员、评估、升学与就业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改革建议并形成法律文件,为战后日本教育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952年的《教育基本方针》中,明确规定了“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培养个性发展”以及“注重实用主义”三个教育理念。
1963年,政府通过《学习振兴战略》和《学习振兴计划》两个重要文件,明确学习了《教育基本法》的修订及其实施计划,还就不同学级的学生的具体学习能力水平划分标准做了详细规定。这是日本政府第一次从法律法规的高度对国民的学习责任与义务进行规定,也是日本政府首次系统地对学习政策进行总体设计。
在20世纪60年代后的几年里,为了实施《学习振兴计划》,国会先后制定了《职业训练条例》(1965),《高等专门教育财政补助规则》(1967),《大学设置基准》(1968)和《短期高校设置准则》(1971)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