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不可申请移民房?
很多人都知道,在美国购买二手房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获得,也可以全款支付。但您知道在美国除了普通住宅之外,还有“移民房”这个类别吗? 所谓“移民房”(Immigrant-Owned Residence),指的是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13(b)条款,申请人可以获得绿卡的特殊居所——必须是最近5年内建造的,且申请人必须拥有对该房产的全部所有权。
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房屋才能被称为“移民房”。 首先,建房的时间必须是在申请绿卡签证前的5年之内,超过5年的房屋不能申请移民。房屋的类型也包括了别墅(Detached House)、联排别墅(Townhouse)、公寓(Apartment)等,只要不是民宿或者酒店就可以。至于土地,虽然房地产税的交纳是有年限的,但是土地本身的价值不会贬值。所以只要房屋所在的土地是申请人在过去5年内购买的,并且一直用于自住,则可以申请移民。
申请人必须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如果只是一部分产权的话,那么申请人必须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将该房产作为移民申请的声明。而如果是租赁的房屋,无论租期多长都无法通过移民审核。 最后一点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房屋必须作为申请人的永久居所,不得用作商业投资或是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