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临时绿卡能去加拿大吗?
美国L签证(即美国临时性非移民工作签证)的持有人可以获得最长1年的居留期,在此期间可以多次往返中美两国之间。在1年期限届满之时,签证将自动失效,申请人也必须离开美国。不过,如果申请人在美任职期间能够连续合法居住在美5年以上并且有足够资金证明其可以在美继续生活下去,就有希望申请成为永久居民并获取“绿卡”。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最终成功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绿卡”持有者也不能直接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的地位,而必须先返回中国,再办理加拿大签证入境。
虽然加拿大移民局目前并没有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但是根据行业内的统计,加拿大每年接受的L1签证申请大约为2000份左右,而每个申请者平均会携带9.8人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因此可以想象,这些获准 L-1签证的申请者们将为加拿大增加超过2万人以上的移民数量。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规定,任何国家的公民都可以申请加拿大移民,只要他(或她)符合相应的条件。同时,加拿大欢迎世界各地的人才来到这个国家定居,为此还设立了专门的移民类别来吸引专业人才。 与美国相比,加拿大的移民政策更为宽松。例如对于英语水平没有严格要求,也不需要提供托福、雅思成绩;对学历的要求也没有那么高,无需是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 符合条件的亲属同样可以申请与主申请人一起移民,这比美国需要申请人提供附属申请人(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材料要简单许多。而且与美国人不同的是,加拿大人把亲属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未成年人(未满19岁);另一类是未婚且经济不独立的成年子女。
对于成年人来说,只要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在经济上依赖主申请人,就可以与申请人一起移民。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满足条件,加拿大的职业移民几乎是没有限制的。 加拿大允许职业移民的临时居住权持有者在加国境内先找工作。这对于职业移民申请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优势,因为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就可以一并提交雇佣信件,如果在等待批复的期间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则可直接入职,并在毕业后工签有效期内顺利办理移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