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法是什么?

郗子蕙郗子蕙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文”字很有意思,我们学校也是以“文”命名的,但我们从来不把文法学叫作“文学”(当然,我也不认为应该这样称呼);而法律系也从来不说自己是“文科”。

之所以出现这种奇怪的现象,是因为中文里的“文”有“文字”“文章”“文化”“文学”等含义,而这些概念和法律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而我们常说的“文科”“理科”中的“科”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含义。所以,无论是从词义还是语法上,都完全不能把“学科”与“科学”联系起来的。 法学院的学生不用管别人说什么“文科”“理科”的,就按自己本来的样子活着就行!

但有些人(尤其是有些法学生)在谈论自己时喜欢套用一些“学科”或“专业”的术语,这时候一定要注意!你说的每一个词语都要仔细思量——你是真正在谈论一门学科(虽然可能这门学科和我们现在的知识结构都没有关系)还是在讨论一个可以操作的概念? 因为语言是在不断发展的,很多词汇现在并没有严格的学科意义。比如“教育”这个词,原本只是指“学校教育”,但现在大家往往把它用来指代所有关于人的培养和学习的过程。同理,“人文”最初是指人类的历史文化,而现在人们经常用它指称所有的“学问”(事实上,“学”在古代并不属于人文学科)。

如果我们使用这些词的时候不去考虑它们的历史源流和当下的流行用法,那么我们就很可能自造一堆莫名其妙的概念。 举个例子:有的同学看到别的地方有“知识产权”这个专业,也想搞一下,于是就到图书馆翻书查找,结果找到这样的论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一个典型的‘文’科问题……我们要充分发挥‘文科’(即语言文学、艺术等)的作用,利用‘文科’人才荟萃的优势,大力加强‘文科’对研究、开发、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作用……” 看明白了没有?有人把“知识产权”叫做“学科”!而且前面还冠以“文”字! 我一直认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最缺的就是常识。

穆春霞穆春霞优质答主

我可能不太符合学校的标准,我是从普通中学考到名牌大学法学院的,我觉得我的母校是培养了我对法律的学习能力和兴趣,让我走上了从事法律行业这条道路 但我并没有因为学法律而和这个学校产生什么联系 我觉得学校对我的意义在于他塑造了我的精神品格,教会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这些是任何其他的专业不能带给我的东西(当然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啊) 如果没有考上大学的经历的话那么我连成为法学人的可能性都没有了,如果我没考上那我会去干嘛呢,我现在会做什么呢 在2016年以前我一直不知道我想做的是什么工作 但是自从我在读本科的时候遇到了现在的太太之后,我就萌生了要考法律的研究生的想法,在2013年的时候,那时我还是一名大三的学生时就开始准备报考,经过了两年的复习我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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