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多次往返日本新政?
新政策,对持有三年多次签证(14天停留)和五年多次签证(30天停留)的外国人再次入境时的措施 ① 对持有三年多次签证(14天停留期)者 在停留期限届满后6个月以内再入境者,可无特例审批手续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期,每次延长期限为6个月; 在停留期限届满后6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再入境者,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在留资格的复印件等材料。 ② 对于持有五年多次签证(30天停留期)者 在停留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内再入境者,无需再提交签证申请材料,但需填写「签证申请再次入国有关事项」的申请书,经日本使领馆审批通过后方可再入境; 注:此次政策主要涉及的是短期、长期的商务签证和留学签证。对于探亲访友签证等其他类型签证,仍按原政策进行审查。
此次政策的亮点在于:对于大多数持长期有效签证的外国旅客,不再要求事先申请特别许可即可再入境,简化了手续。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只是针对持有 3 年或 5 年有效期以上签证的短期、长期滞留者的再入境许可做出了新的规定,并不包含永久居留许可等类型。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新政策中提到了“无特殊事由”、“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行程”,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人的行程就一定会被严格限制。
以旅游为目的的申请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依然可以更改入境目的地,以出差目的申请的申请人也可以合理地改变行程安排。如果在你的行程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更改目的地是可以实现的,只不过流程更为复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