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都是研究生学的吗?
在美国,法学院录取一般是LSAT的成绩决定的(除了极少情况会看GPA和GRE)。虽然每个法学院都会设置不同的门槛(有的需要320+才能被录取,有的只要315+即可),但是一般水平都是在319-327之间。能考到这样的分数的学生都是国内法本且非常优秀的学生;托福成绩一般都在105+,个别学校和专业会要求更高,如哥大、宾大、杜克等等。 申请美国的LLM项目相对容易一些,因为其不要求法律本科的背景。而且一般来说,没有美国本土毕业的LLM或者JD学位,想要留在美国从事律师工作也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有很多学生先读一个LLM再申JD,也有部分学生先读JD再申LLM。无论是LLM还是JD,美国法学院普遍都要求申请者具有较好的托福和GMAT/GRE成绩。另外,优秀的GPA也是加分项哦~
除了上述两种项目以外,还有类似于牛津剑桥的“非正式”录取渠道。这个对学生的个人背景要求非常高,一般只有清北中政等学校的顶级学生才有机会。 那这些项目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从项目的培养方向来说,LLM是面向外国人学习美国法律的,而JD项目是学习美国本地法的。从项目的课程设置上来说,LLM更注重于美国法律本身,会开设大量必修和法律研究的课程,JD则更加多元化一点,除了一般性地法律课程外,也会有一些商科选修课。从毕业要求上来说,LLM只需完成规定的学分便可毕业,而JD必须完成所有课程的必修才可毕业。 从学习的难度上面来讲,LLM由于是直接翻译成英文的法律条文,所以比较直白易懂,学习起来相对简单些;而JD由于要适应全英式的教学方式和法学术语,再加上法律本身的理解就很有难度,因此学习起来就稍微吃力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