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受养人有什么不同?
1.费用不同,受养人比家庭成员申请的费用要低; 2.身份不同,受养人是依靠被收养者而取得居留资格的人,因此不能与当地人有一样的社会福利; 3.法律地位不同,受养人在身份上属于客人,而团聚类型的家庭成员属于永久居民。
作为受养人的子女,通常不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自由进出香港。比如,父亲或母亲去内地,那孩子也要跟着一起离开的港岛;父母亲到台湾旅游,你也得在机场和父母告别,等他们回来时你在香港境外。 不过,这种限制是在你父母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前提下。如果他们只是一般就业、创业或者投资移民拿到香港身份证,那你就可以像本地孩子一样和他们一起出入香港了。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受养人和家人区别不大,都享有香港特区护照,但受养子女不能以香港为申请国籍地,申请香港特区护照。 这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有明确规定: “中国公民取得的外国国籍自动丧失”、“定居国外的华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中国公安部门签发证件的,称为华侨。”
当然,作为具有双重国籍的跨境学生,通过就读国际学校的方式选择香港作为海外身份规划地,以后可以同时拥有两个国家的高中学籍。这样既能保留中国的国籍身份,又可以享受国外教育的资源。 在香港的各大国际学校里,外籍教师的数量远多于本土教师,用英语授课的课程设置也更偏向于迎合留学海外的需求。 而且现在香港的名校入学门槛越来越高,非香港本地户籍的学生(即新移民)想申请公立学校从难度上说仅比登天难稍易一些而已。而国际学校则相对容易很多,且能保证学生拥有与欧美国家接轨的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