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whv签证不开放了吗?
新法案出来之后,对417/462签证的持有者影响最大的是什么? 就是不能工作签证续签然后继续留在澳洲工作了!
从法律上来说,不管是417还是462,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雇主和签证持有者已经知道这个签证是有期限的,并且需要回国等待移民局审批是否给与签证延期或者转换成其他类型签证(比如技术移民)。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管,很多雇主和签证持有者达成的一种隐形默契就是在签证到期之前,按照劳工法办理签证延期,等签证过期前一个月再申请新的签证。这样就能够保证签证持有者在澳洲合法工作直到新的签证下来。
而新法律规定,签证到期前一天,移民局将不再受理任何签证延期或者转签的申请;超过有效时间,如果还没拿到新的签证,则必须离境。也就是说,现在开始,无论什么签证,必须按照签证条款来办事儿了。
这对417/462签证持有者的直接影响就是,如果在签证到期前几天,雇主未能帮其完成续签手续,那么该员工将有可能被遣返。同时,对于已经提交续签申请的签证持有者,如果因移民局审核缓慢等原因,有可能会导致签证过期而不能按时获知新的审批结果,这些都将可能产生法律的诉讼风险。 当然,新法中也给了一些优惠条件,例如对于417/462签证持有人,只要其在澳期间,从事的工作与提名职业紧密相关,且为该职业在澳大利亚的有效认证范围,并符合所有其他的签证要求,则有可能获得特殊豁免。但是,这些特殊豁免的前提是“在澳期间”,也就是说,如果在澳时间短,则不符合申请条件。另外,获得特殊豁免的权利也不是无限制的,如果未来工签政策开放,这些资格也有可能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