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香港居留?
非永居,纯居留签注类型: 商务签证(一般不超过1年)、留学生签证(毕业留港就业/移民)、工作签证(外派香港工作)等
申请条件: 有合理且真实出入境目的; 具备充分证据证明其个人收入达到香港当地标准; 在香港没有犯罪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申请材料: 有效护照原件或有外国居留权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备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申请人港澳通行证原件以及所有签注记录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股东、上市公司高管,则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如不是深圳户籍,需提供社保清单证明(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提交由申请人签名并按手印的赴港理由的详细说明,包括本人简历、学历、职业、家庭情况、赴港原因、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详细的旅行线路和时间安排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以及经公证处公证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复印件,并由公安机关核实后确认 由用人单位提交的: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上市公司还需提供证券市场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材料复印件;如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执照复印件;
在职证明原件和公章,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其任职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是自己申请的:需要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还要准备好一张免冠彩色照片(35x45mm)
办理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报名→等待审核,一般在一个月内就能出结果→收到通知后到指定地点领取护照以及签证→前往香港游玩 办理费用: 工本费100元+签证费200元(含二次往返签证费)
申请时间: 证件有效期满前的3个月内办理 备注: 根据有关法规,在同一国家同一时间内只能持有一张有效签证。因此必须注销所持无效签证,才能受理新的签证申请。凡属失效或即将失效的签证均视为无效签证而应当即予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