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有什么签证?
1. 入境签证(Anderwijzing),是发给要在荷兰停留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在荷兰居留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两年半, 如果要延期在荷兰的逗留时间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 2. 居留许可(Werknemersverblijfsvergunning) 是发给那些来荷兰工作的人,或是在荷兰工作的外国工人。 持此准证者可以在荷兰合法居住和工作。 3. 无条件居留申请(Asielzoeker-aanvraag van onbevoegd verblijf) : 这是给那些在荷兰非法居住,但符合申请条件的人申请的。如果申请人得到无条件居留准许,他就可以住在荷兰而不必再害怕被驱逐出境了。 对于申请,政府必须作出肯定的答复。
4. 家庭团聚居留(Vreemdelingenbeknoptingelastrichts verblijf, VKVB):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有法律承认关系的同居者、孩子、继子女及养子/女或是非法律亲属的子女。但是与未婚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和已结婚子女的未婚子女则不能申请该准证。另外,年满十八岁的兄弟姐妹也不能获得该准证。
5. 临时非正常居民登记(Tijdelijk wervingsregister voor niet-wettige inwoners, TWNIWI) : 当移民部门怀疑一位外国人在荷兰非法定居时他们可让这位人士登记为TWNIWI。这种注册是一种强制措施。
6、短期访问(Beperkte begeleide aandringseisen) 7.学生签证(Studievereniging vergunning) 8. 非永久性长期居住(Deelbare permanente verblijfsvergunning,DPVV) 9. 永居 (Vastverblijf) 10. 国籍(Nederlandsch persoon)